呆帳損失應備文件及認列年度

項次

發生態樣

應備文件

認列年度

一、

因債務人倒閉、逃匿

(一)境內:取具郵政事業無法送達之存證函

取得年度

(二)國外:我國駐外使領館、商務代表或外貿機構驗證屬實之證明文件,或經濟部駐外商務人員查證之證明文件

取得年度

(三)大陸地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託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之機構或團體驗證屬實之證明文件

取得年度

二、

和解

(一)法院和解:法院之和解筆錄或裁定書

取得年度

(二)商業會、工業會之和解:和解筆錄

取得年度

三、

破產之宣告或依法重整

法院之裁定書

取得年度

四、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發給之債權憑證

取得年度

五、

債務人依國外法令進行清算

(一)依國外法令規定證明清算完結之相關文件

取得年度

(二)我國駐外使領館、商務代表或外貿機關之驗證或證明。

取得年度

六、

債權有逾期二年

郵政事業已送達之存證函、以拒收或人已亡故為由退回之存證函或向法院訴追之催收證明

(一)已送達存證函或催收證明之送達年度
(二)拒收者以存證函退回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