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 2020-11-12
經濟部1091112經商字第10900098420號函
按公司法第108條第4項準用同法第49條規定,有限公司之董事執行業務,得另以特約為報酬給付之約定;至約定方式如何,允屬董事與公司當事人間之私法契約關係,公司法並未規定,如有爭執,應循司法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