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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暨附表1之修正草案已完成預告程序,將於近期發布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 • 2024-07-09

為配合金管會112年8月17日發布「我國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規劃精簡年報編製內容,以協助公司未來順利接軌於年報揭露IFRS永續資訊並提前申報年報,及依金管會112年3月28日發布之「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推動上市櫃公司董事性別多元化,金管會研擬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暨附表1,相關修正條文已預告期滿,將於近期發布施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精簡年報及簡化年報編製作業:
(一)精簡刪除年報應揭露事項:刪除事項包括:第9條公司簡介;第10條公司治理報告中有關組織系統、公司治理守則及規章之查詢方式、公司及其內部人員受處罰資訊、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財會主管等辭解任情形彙總表;第11條有關股東結構、股權分散情形、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等資訊;第18條營運概況中有關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及銷售量值表;第19條財務概況;第21條有關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二)開放索引方式揭露,以簡化年報編製作業:開放內部控制聲明書、會計師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報告、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10%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等,得於年報記載資訊查詢之索引,並新增第22條之1明定年報應記載事項以前開新增得以資訊索引方式揭露者,所公告申報之資訊視為年報之記載事項。
二、促進上市櫃公司董事性別多元化:「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要求上市櫃公司自114年起,倘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1/3者,應於年報揭露,配合修正年報準則第10條附表一有關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乙項之說明,新增「若上市上櫃公司董事會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1/3者,敘明原因及規劃提升董事性別多元化採行之措施」。

金管會表示,法規修正完成後,公司自114年申報113年度年報起即適用年報精簡。 由於年報內容涉公司跨部門資訊之蒐集彙整,金管會提醒公司宜儘速進行內部跨部門溝通及協調業務分工,修訂編製作業程序,並以達成未來接軌IFRS永續資訊揭露及提前申報年報為目標;此外,現行全體上市公司及實收資本額達6億元以上之上櫃公司應申報英文版年報,提醒上市櫃公司亦應將英文版年報納入編製時程規劃,以利外資投資人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