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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人民依關務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

財政部關務署 • 2019-12-27

台關綜字第1081028882號公告

主旨:

修正「人民依關務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51條第1項。

人民依關務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

附件:人民依關務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