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 • 2019-12-27
台關綜字第1081028882號公告
主旨:
修正「人民依關務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51條第1項。
人民依關務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
附件:人民依關務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