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 2020-01-13
衛部保字第1090100874號公告
主旨:公告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日起,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加計金額、老年基本保證年金、遺屬年金給付及原住民給付,由新臺幣3,628元調整為新臺幣3,772元,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基本保障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由新臺幣4,872元調整為新臺幣5,065元。
依據:一、國民年金法第54條之1。
二、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1月7日發布之資料,108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104年上漲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