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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預告自114年起興櫃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金管會 • 2023-10-05

為持續強化我國公司治理之發展,便利股東行使選舉權以落實股東行動主義,金管會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1項但書及第216條之1第1項之授權,研議擴大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之適用範圍,規範自114年1月1日起,全體興櫃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應比照上市櫃公司採候選人提名制,並載明於章程,股東應就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