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 2020-10-20
為響應節能減碳及落實電子發票政策,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下稱電算機發票)將於11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自107年起積極輔導電算機發票營業人導入電子發票或改用其他種類統一發票(下稱轉換),為利營業人規劃調整資訊系統整合作業,並提供營業人近3年(107年至109年)緩衝期以協助業者如期轉換。
財政部說明,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統一發票種類計有三聯式統一發票、二聯式統一發票、特種統一發票、收銀機統一發票、電算機發票及電子發票等6種。電算機發票自110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各地區國稅局將不再配發電算機發票字軌號碼,營業人可依其規模、業務需求、資訊能力等,自由選擇使用其他種類統一發票。為避免停止使用電算機發票,影響企業營業運作,建議營業人儘快完成轉換。